重庆市各大检察院案管中心联系电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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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市人民检察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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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市检察院一分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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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市检察院五分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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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市检察院二分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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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市检察院四分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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渝中区检察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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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北区检察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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渝北区检察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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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坪坝区检察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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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岸区检察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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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龙坡区检察院

6342615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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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南区检察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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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碚区检察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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璧山区检察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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梁平县检察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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涪陵区检察院

7280555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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丰都县检察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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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川区检察院

4275007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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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川区检察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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万盛区检察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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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津区检察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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秀山县检察院

76869908

光盘

大足县检察院

4372259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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彭水县检察院

784920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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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: 检察院审查逮捕、审查起诉的时间


诉讼阶段

条款

主要内容

期限

审查逮捕

89条

检察院对于提请批捕案件进行审查,批捕或不批捕决定

7天

审查起诉

169条

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,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

1月



重大、复杂的案件,可以延长半个月

半月


171条

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,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。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。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,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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